關于2003年“五一”期間休市安排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03-04-23 稿件來源:綜合管理部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66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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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證監會通知,現將2003年“五一”期間休市安排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休市安排
5月1日至5月5日,休市3天,公休期間照常休市。
二、休市期間清算交收安排
1.2003年4月30日發生的證券交易(B股除外)和當日到期的債券回購,資金清算日為
2003年4月30日,資金交收日為2003年5月6日。2003年5月1日至5月5日期間到期
的債券回購,資金清算日為5月6日,資金交收日為5月7日。
2.“五一”休市期間B股結算交收相應順延。2003年4月28日、29日和30日發生的B股
交易,對應的交收日分別為2003年5月6日、5月7日和5月9日。
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