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實施民企50強計劃
發布日期: 2003-04-09 稿件來源:綜合管理部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6547 次
為了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做專做精,深圳將實施民營企業50強計劃,即從今年起,
每年根據企業經營資產、營業收入、利稅和自主知識產權擁有量等指標,確定全市民營企
業50強,讓其享受政府支持大企業和企業集團的優惠政策。這是深圳市日前召開的全市民
營經濟工作會議傳出的消息。
此外,深圳市還鼓勵民營企業走園區經濟道路并享受園區優惠政策;支持民營企業實施
名牌發展戰略,凡注冊商標被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或產品被評為中國名牌產品的,一次性獎勵
100萬元;支持民營企業開拓國內市場,由政府經濟合作基金給予適當資助;支持民營企業發
展成為上市公司,并鼓勵民營企業收購、重組上市公司;鼓勵民營企業以入股、收購、兼并、
承包、托管、租賃等形式參與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和國有企業戰略性改組;以一系列優惠政
策重點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和商貿物流型民營企業發展。
根據深圳市委、市政府日前出臺的《關于加快民營經濟發展的意見》,深圳將全面放寬投
資領域和企業準入條件,積極鼓勵民營資本投資創業。另外,深圳市將采取系列措施解決民營企
業融資難的問題。首先,建立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市財政今年首期拿出1億元,而后4
年每年在財政預算中再安排1億元作為民營及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市產業發展基金今后5年
每年用于民營及中小企業的資金亦不少于1億元。其次,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開展多種形式的互動
性融資擔保,積極引進國內外有實力的擔保機構為民營企業擔保。為此,深圳市財政將安排1億元
資金作為政策性信用擔保機構資本金。第三,鼓勵商業銀行充分利用票據融資,積極對信譽良好
的民營企業開展商業承兌票據貼現業務。同時,開辦動產質押貸款、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新型貸
款品種。第四,規定民營企業固定資產折舊、技術開發費、技術轉讓費等,以及用于社會公益事業
捐款,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在稅前列支。第五,進一步完善創投體系,鼓勵創辦民營創
投機構。
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