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入股比例不限 深圳為民企立法
發布日期: 2003-06-09 稿件來源:綜合管理部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5123 次
日前,深圳首部民營企業法規提交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研究討論,提出技術入股占注冊資
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
有關部門提交的初稿認為,深圳市政府應重點扶持科技型、外向型和商貿物流型企業的發展,
在資金投入、財政貼息、財政資助、經營便利等方面實行不低于同類型的國有、集體、外商投資
企業待遇的政策。對高新技術成果和專有技術投資興辦的民營科技企業,在投資各方協商一致的
情況下,技術成果作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比例可不受限制。
初稿首次以法律形式強調了民營企業市場主體平等地位。明確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
犯民營企業及其出資人對其投資、收益等享有的合法財產權;民營企業對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有權拒絕和有權舉報、控告。深圳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障其參與公
平競爭與公平競爭交易的權利,不得歧視,不得附加不平等的交易條件。
針對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初稿提出,深圳市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多層次信用擔保機構,提
高擔保機構的擔保能力。有關部門應當制定政策性信用擔保業務的補償管理辦法,對信用擔保機
構以民營企業及中小企業為擔保對象所產生的擔保貸款額,按規模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
據介紹,從今年起,深圳在5年內,每年將安排1億資金,作為扶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專項基金。
中華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