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規制度成為不文明旅游“緊箍咒”
春節將至,又一場旅游大考擺在旅游業者和游客面前,而這一次的主要考題之一是文明旅游。近年來,一些機構紛紛發出文明旅游倡議,并發布“中國公民旅游文明行為規范”等對旅游行為進行引導。尤其是《旅游法》正式實施后,民眾對文明旅游更多了幾分期待。
雖然在整體向好的環境中,不文明旅游行為得到了部分遏制,但無法忽視的是,不文明旅游行為生存的土壤依然肥沃。垃圾亂丟、隨處大小便、亂畫亂刻等痼疾難除,僅靠力度尚存欠缺的執法監管很難起到作用。游客對于不文明旅游行為的習慣性忽視,使文明旅游成為“人人眼中有、人人心中無”的軟肋。而其中重要原因就是法規制度不完善、難落實,無法對游客思想意識起到引導作用。
在規范游客行為的道路上,建設完善的法規制度體系并監督落實是現階段我們必須堅持的方向,以旅游法及相關制度、準則等對游客行為進行約束是現實可行的手段。現有旅游法規制度存在條款規定不細、行為界定不明、制度執行性弱、執法缺少標準等不足,使游客對不文明行為的性質、后果很難產生深層次的思想認識,更無法做到自覺遵守行為規范,文明旅游風氣很難形成。
提高國民素質非一日之功,這需要先從法規制度層面對旅游行為做出全面、細化的約束,使其成為不文明旅游行為的“緊箍咒”,進而反推國民素質的提升。相關部門必須盡快完善法律法規的細化,制定出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為文明旅游提供法規制度保障,在全社會形成良性的引導和示范,在游客心中形成正確的文明判斷標準。
倡導文明旅游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們必須盡快補上的一課。法規制度的跟進既可成為不文明旅游行為的“緊箍咒”,也可成為文明旅游的助推劑。盡管這道“緊箍咒”會給部分游客帶來階段性的不適感,但在它的推動下,一個文明、清新的旅游環境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