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實施后的首個黃金周 散客旅游漸成主體
10月1日,我國《旅游法》正式實施。新法實施后的首個長假,旅游市場發生了什么變化?法律規定“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等規定執行如何?記者走訪了北京、四川、云南等地的景點和旅行社。
團費不同程度上漲,熱門線路團隊游降溫
記者走訪發現,《旅游法》禁止旅行社安排購物和自費項目,使各地旅行社的團費出現了不同程度上漲。
5日晚,記者來到成都錦江區梓潼橋正街瑞思特酒店大堂,詢問旅游價格。一位年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去都江堰青城山旅游,是散客拼團,青旅的,350元。“旅游法實施后,團費都漲價了。沒漲之前是220元。”
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團費漲了,是因為導游從游客購物中的提成沒了。“以前導游會推薦街子古鎮、放水大典表演等,這些要花費170元。相比上漲的團費,游客還是省了。”
6日下午,在云南石林景區,導游張艷坦言:“昆大麗(昆明、大理、麗江)這條線走下來,以往最高就2000多元,現在要4000元左右,參團的游客當然就少了,這個假期就帶了這一個團,過去不可能這么閑。”
據了解,在很多線路上,旅行社經歷了團費上漲、短期內客流下降的陣痛。日程相同的韓國游,過去只需3000元左右,今年“十一”需要5000元以上;港澳游,原需2000元,現在需要4000元至5000元;泰國游,過去3000元,現在翻了一番。
北京春秋旅行社總經理楊洋介紹說,一些熱門線路在《旅游法》實施后,價格都有較大幅度的上升,甚至是成倍上漲。同時一些過去較冷門,比較少購物、自費項目的旅游線路,價格基本保持不變,比如印度、尼泊爾、斯里蘭卡等線路。這導致一些冷門線路,由于價格穩定,性價比提升,游客數量較多增長。
“棄團自游”成為不少人出游的選擇
團費上漲,加之黃金周高速公路免費通行,對于部分游客來說,“棄團自游”成為這個長假出游的選擇。從多地景區接待情況看,團隊游客相較往年下降明顯,而散客明顯增加。
據全國假日辦分析,今年長假期間,自駕出游大幅增加,散客旅游漸成為主體。黃金周期間,新疆絕大多數景區散客接待量占總人數的70%—80%。而且,《旅游法》的實施使部分出境旅游產品價格理性回歸,呈上升趨勢,其中東南亞市場上升二至四成,赴臺游市場上升約三成,韓國游上升約四成。
受此影響,各大旅行社已開始積極應對,對線路產品進行了重新設計,推出“機票+酒店”或“機票+酒店+部分游覽”的組合型自由行產品,以優惠的價格和靈活的行程吸引游客,開拓自由行和半自由行產品市場。
多數旅行社嚴格執行新法,游客反倒覺得購物不便
《旅游法》規范旅游市場的新規“十一”期間落實得如何呢?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十一”期間,大多正規旅行社都按照旅游法規定,安排了全程無購物、無自費項目的行程。
6日晚,記者在成都錦江劇場院內采訪了剛剛參加零客拼團的游客吳華剛和李雯霏。“消費的確是明明白白了。”吳華剛說,報團時,銷售人員很明確地告知了游客收費情況。
然而一些游客還是感受到了導游的“誘導”。“導游雖然不明勸了,其實她還是想讓我們去看表演、去購物。”李雯霏說。
面對全程無購物、無自費項目的新規,部分游客提出的購物需求也讓旅行社糾結。
《旅游法》規定了旅行社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也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但最近幾天,我知道的一些旅行社和導游執行起來就比較死板,一刀切了,其實很多游客還是有購物需求。如何在保證行程品質的前提下,讓游客也能買到如意的旅游紀念品,還得再想想平衡點。”昆明導游梅麗說。
《 人民日報 》( 2013年10月08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