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明公約能否剎住“到此一游”
國家旅游局昨天發布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和中國公民出國(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其中指出:不在文物古跡上涂刻,不攀爬觸摸文物,拍照攝像遵守規定;不污損客房用品,不損壞公用設施,不貪占小便宜。
這其實是針對一名14歲南京中學生在埃及浮雕刻下“丁XX到此一游”被曝光后的“補課”行為。畢竟類似“到此一游”的刻字行為在國內每個景區幾乎都能看到,比如說在廣州,包括鎮海樓、農講所、光孝寺、大元帥府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也都有“到此一游”的字跡。
不過細看內容即會發現,所說的都是關乎人的最基本禮儀,現在卻要國家旅游局來提醒,無疑是一種羞恥。也許有人會從文化的角度說,自古以來中國文人墨客就有在名勝古跡留下“到此一游”的傳統,有人還追溯到《西游記》中“齊天大圣到此一游”的“陋習”。但須知,古代文人題詞作詩,至少在當時并沒有破壞文物。可如今的刻字留名者為了留下自己的“美名”,不管是文物還是古跡,都可拿來“涂鴉”,委實不可同日而語。
但一個公約和指南對國人來說又有多大的實際意義呢?中國有自己的《旅游法》,其中對旅游者的文明行為提出了明確要求,對不文明行為作出了禁止規定。可是國人不文明的旅游行為仍然難改。連法律都難以去掉國人“到此一游”的陋習,指望公約和指南能起到多大的勸誡作用,恐怕也是癡人說夢。有新聞報道稱,馬來西亞移民局日前警告馬來西亞僑民,若是他們被證實在海外破壞馬來西亞形象,移民局有權將他們列入黑名單,禁止回國,或回國后的三到五年禁止出國。反觀我們那些在其他國家和地區文物上留下“到此一游”字跡的不文明游客來說,又有什么處罰呢?
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曾發表聲明稱,2012年中國已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國際旅游消費國,8300萬名出國游客在海外花掉了1020億美元。錢花了,但我們的旅游文明行為標準有提高嗎?類似“到此一游”的旅游陋習不改,恐怕就真如調查所說的,中國游客再能花錢,也只能接受“位列最不受歡迎游客榜次席”的尷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