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不利因素制約我國塔式起重機的出口
近年來我國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機)出口量與日俱增,品質也迅速提高,但仍存在很多制約因素,影響我國塔機的出口。在認識我國塔機出口的有利因素外,也要看到制約因素并努力克服。
一、我國塔機出口的有利因素
首先,我國塔機供貨周期短,價格低。
其次,近幾年我國塔機出口發展速度很快,中國企業正越來越多地影響著國際塔機市場的格局。2006年年初,中聯重科總價值7000萬元、總計79臺套塔機產品一次性出口非洲安哥拉,創下我國塔機產品出口金額和數量之最;近年來,中聯重科、川建、永茂、沈陽建機等國內主要塔機生產商陸續出口到西歐、美洲、澳洲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同時在海灣地區、印度等地占領了一定的市場。
第三,政府加強起重機械產業發展戰略研究和總體規劃。提供產業發展政策信息服務和咨詢,完善起重機械市場體系并與國際市場體系接軌,提供產業發展的公平環境,支持國內外產業間的資源整合,培育世界級的中國起重機械品牌企業。
第四,部分企業已形成了企業核心競爭力。形成技術、管理和銷售網絡等核心資源,創立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識產權,培養并建立高素質的外貿隊伍和國際經營人才隊伍,建立中東、美洲、非洲、東南亞及歐洲的代理商網絡。在產品質量方面,盡心為客戶著想,對整機配置實行全方位的優化設計,提高整機的可靠性。
第五,行業組織加快建立自律
協調機制。加強產品進入“主流市場”的認證,包括歐盟CE認證、俄羅斯GOST認證和美國安全標準認證,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制止低價惡性競爭,保護知識產權,積極應對貿易摩擦等。
二、塔機出口的制約因素
(1)首要的制約因素。
首先,我國塔機生產廠商在國際市場上沒有形成品牌。一些國際知名塔機企業都經過了幾十年的市場磨煉,在世界范圍內建立了自己的品牌聲譽。就品牌建設方面,我國塔機企業還需進一步的努力。
其次,我國塔機質量與國際化大公司的同類產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再次,就是售后服務問題。我國塔機企業對于跨國培訓當地代理商和用戶的力度明顯不足,部分代理商自我售后服務的能力較差。代理商作為連接廠家與用戶的橋梁,對推動塔機行業的繁榮發展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應積極推行代理售后體制。
(2)常識和意識的制約因素。
國內企業對國際先進標準(FEM1.001,prEN14439,ISO起重機相關標準等)、當地(國家和地區)的標準和環境,包括產品標準、認證要求、當地行業水平、氣溫、電源、經濟水平、政府管理水平等方面,均不熟悉。
我國企業對以人為本的安全意識、服務意識與先進國家相比差距很大。如塔機電器柜的布置沒有充分考慮人的因素,造成操作、維修不便;各種警示標志粘貼位置不當,未起到該有的安全警示作用;再如各種防護設施的設計和設置要么可達性差,要么外形不美觀。此類問題的解決并不需要增加過多地成本,往往是因為以人為本的安全意識淡薄而被忽視。
(3)運輸的制約因素(沒有考慮集裝箱運輸)。
包裝設計差,甚至沒有包裝設計,汽車運輸、進出集裝箱時因搬運和吊裝過程中的碰撞、磨損等原因造成部分零部件變形損壞。
部分工件沒有吊點,如起重臂、行走底架撐桿等,這類構件幾何尺寸較大,不便運輸與安裝;部分工件設計有吊點但吊點位置設計不合理,起吊后工件不平衡或不便安裝,多次起吊后局部涂裝又受損壞。
起重臂、標準節等結構件的截面尺寸和長度尺寸設計不合理,以往只考慮內陸運輸和安裝的便捷,目前采用海運裝箱,要么不能裝入標準集裝箱,要么標準箱裝不滿,空間浪費大,造成運輸成本增大。如將起重臂長度設計成名義尺寸6m(實際長度大于6m,6m只好是標準角鋼定尺,省料),20尺的集裝箱裝不下,40尺的集裝箱又太空。
沒有片式標準節、片式爬升架、分體下支座設計,標準箱裝不下,要用昂貴的開頂箱、平板箱。
(4)隨機文件的制約因素。
隨機文件數據少,圖形少,譯文難懂,保養周期和保養點不明確,不能很好地指導用戶使用。零件圖冊更新不及時(設計更改頻繁),影響配件的正確供應。
(5)基礎工業的制約因素。
我國鋼材基礎薄弱。高強度鋼種少,低溫性能好的C級、D級以上的鋼種少,直接制約出口面的擴大。電器控制元件依賴國際著名品牌,價格高,部分抵消了我國塔機的價格優勢。
(6)配件庫的制約因素。
我國塔機配件庫設置不完善。解決此問題可考慮在出口地區進行銷售重點突破,忌遍地開花。同時,盡量采用在當地能購買到的品牌配件,雖然此舉成本有所提高,但不乏是解決出口量不大的配件問題的有效辦法之一。
轉自<中國工程機械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