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王士嶺:應降低營改增后物流企業稅負
王士嶺全國人大代表、山東蘭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事由分析:
為了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國家先后在上海等后續10個城市開展了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2013年8月1日在全國推行。“營改增”后,商貿服務行業受益最大,將交通運輸業整個行業鏈條上的商家都納入到正規的納稅體系中來,形成鏈條式管理。刺激企業更新生產設備,提高生產效率。從總體結構上來看國家是減少了稅負水平,但還有一部分企業增加了稅負,最為突出的就是中大型物流企業。通過調查,這一部分企業增加稅負在120%—150%之間,給這部分的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帶來了壓力。
其主要原因:一是增值稅稅率偏高。營改增后交通運輸業的稅率比例由原先的3%上調至11%,稅率增加了8個點。很多企業根據試點情況測算,增值稅抵扣完實際稅負約在7%-8%,比原稅率高了4-5個百分點,如能按6%的稅率征收就能和原3%的營業稅稅負相當。二是抵扣范圍過小。物流行業成本占比較高的項目大多無法抵扣,如人工成本、路橋費、房屋租金、異地加油費用等,能抵扣增值稅的成本一般不超過30%。(1)物流行業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勞務用工比較多,一般占到總體成本的30%-40%而勞務成本是不能進行抵扣的。(2)物流行業的特點就是流動作業,在移動服務以及異地服務中,占整個自營成本35%以上的路橋費、修理修配費用不能進行抵扣,其中路橋費用全部不可以進行抵扣。(3)物流企業中占比較大的燃油費也不能全部取得稅務允許的增值稅發票,因為各高速路段的加油站不能當時取得增值稅發票。(4)目前房屋租賃還是提供營業稅的發票,無法抵扣增值稅,而物流行業大部分都是靠租賃房屋經營,房租一般占企業總成本的15%左右。
上述分析我們不難發現,“營改增”實施后導致貨物運輸行業稅負大幅度增長,面臨新的困境,這與“營改增”政策初衷不符。物流行業作為國家十大振興行業之一,在降低稅負問題上要給予重點扶持。
辦法和建議:
1、將貨物運輸服務納入物流輔助服務降低稅率。在不改變《“營改增”試點方案》基本框架的前提下,將“貨物運輸服務”從“交通運輸服務”中剝離,納入“物流輔助服務”,采用6%的稅率。這樣統一了物流業務各環節稅率,支持了物流業一體化運作,也能夠解決試點中貨物運輸業務稅負大幅增加的問題。同時,建議在今后改革中,明確設立“物流綜合服務”統一稅目,與物流相關的各環節業務執行統一的稅目和稅率,以適應物流業一體化運作的需要。
2、適當增加進項稅抵扣項目。對于占物流企業較大成本比例的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房屋租金等納入進項稅抵扣范圍。比如將過路過橋費和房租改增值稅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對于一些相對固定而實務中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支出,按照行業平均水平測算應抵減比例計算銷項稅額。這樣,不僅照顧到物流業全天候、全國范圍運營,不易取得增值稅發票的實際情況,也可大大減輕稅收監管工作的難度。
3、設計使用物流業專用增值稅發票。可以借鑒以往定額發票的經驗設計出物流行業增值稅專用定額發票。以適應物流企業經營網點多,發票額度小、用量大的特點,設計增值稅專用定額發票(撕本),并允許作為增值稅抵扣憑證。
4、對企業超稅負部分給予退稅或補貼。可否考慮給予物流企業一定的稅收優惠或者稅收返還,保持物流企業總體上能維持現有的稅負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