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義圈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6月5日公布,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要求有關部門加強現代流通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等工作的進一步分解和細化,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北方網2013年6月9日報道國務院: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義圈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6月5日公布,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要求有關部門加強現代流通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等工作的進一步分解和細化,抓緊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并明確要求加大流通業用地支持力度,但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義圈占土地,防止土地閑置浪費。
該《分工方案》明確指出,要加大流通業用地支持力度。其中,國土資源部作為牽頭部門,連同商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農業部等五部委,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流通業建設項目用地標準,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中統籌安排流通業各類用地。
并鼓勵利用舊廠房、閑置倉庫等建設符合規劃的流通設施,涉及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或租賃的,經批準可采取協議方式供應。鼓勵各地以租賃方式供應流通業用地。支持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發展流通業。
但與此同時,要依法加強流通業用地管理,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義圈占土地,防止土地閑置浪費。
《分工方案》還表示,加大流通業用地支持力度的另一方面,是由商務部牽頭,連同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制定政府鼓勵的流通設施目錄,對納入目錄的項目用地予以支持。
有報道稱援引國土部顧問的分析指出,此次國務院印發的《分工方案》,一方面有利于加強園區企業盤活存量用地的積極性;另一方面,此前的工業倉儲用地多以協議方式出讓,此次方案鼓勵以租賃方式供地,再通過設定有效的租賃期限,可以有效減少“圈地”和土地閑置情況。
但報道又稱,根據國家發改委和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此前聯合調研的數據顯示,我國物流園區的平均空置率約60%。且不少企業以獲取政策優惠為目的進駐物流園區“圈地”,占而不建,坐等土地升值然后變賣。也有企業打物流旗幟,行商貿經營實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