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快遞“份子錢”不能一家說了算
日前,國家郵政局提出快遞企業應該繳納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征收標準為國內同城快遞0.1元/件、國內異地0.2元/件、港澳臺1元/件、國際2元/件。民營快遞企業稱目前生存狀況已經相當艱難,只能漲價應對。所謂的快遞“份子錢”,即郵政普遍服務基金,作為一項收費政策,要想科學合理,必須回答三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什么是郵政普遍服務,與快遞物流之間的界線在哪里?郵政作為公益事業,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我國《郵政法》所稱郵政普遍服務,是指按照國家規定的業務范圍、服務標準和資費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有用戶持續提供的郵政服務。具體的范圍該法第十五條第一款作出了規定,“郵政企業應當對信件、單件重量不超過五千克的印刷品、單件重量不超過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遞以及郵政匯兌提供郵政普遍服務。”可見,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與現代物流的市場需求并不完全符合。與此同時,現代社會龐大的商業需求催生出來的市場,快遞物流實質上有了更多的市場屬性。毫無疑問,厘清快遞物流與普遍服務之間的界線,就是廓清公益性與市場性之間的關系。
其次,要搞清快遞物流行業對郵政普遍服務造成的影響到底有多大。用物流快遞行業收取普遍服務基金雖不是我國特有的,但是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是建立在物流快遞趨利性,低成本覆蓋人口聚集區,從而拉大郵政提供邊遠公共服務成本的差距,所采取的市場補償公益的方式。理論上如此,但坦率地講,現在的郵政企業收費并不比物流企業的低。并且郵政物流業務運營多年,公共財政對設施設備與網點的配套投入不少,相對于才起步的快遞物流行業,成本顯得要低廉許多。
根據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發布的IPO招股說明書披露的數據,2011年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總營業收入為2586.23億元,凈利潤為209.36億元。這些數據表明,郵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具有優勢地位,有理由也有能力承擔公益性的缺口。
第三,征收基金理由正當,但是什么時候征收、怎么征收才顯合理?即,所確定的標準要體現社會公平性,而又不妨礙市場競爭。從現有的情況看,如果按照《暫行辦法》,今年一季度我國對快遞企業征收的郵政普遍服務基金將達3.6億元左右,約占一季度業務累計收入的1.3%。目前,我國快遞企業利潤普遍在3%~5%,換言之,征收郵政普遍服務基金或拿走企業利潤的25%~40%。此外,快速物流作為市場行業,還承擔相應的稅收,承擔公益性成本的合理性本身就存在爭議。
綜上可見,快遞“份子錢”不能一家說了算,特別是國家郵政局政企一體的身份,天然的利益傾向,難逃瓜田李下之嫌。而征收的范圍倘若實現全覆蓋,即意味著把充分競爭的市場當成資源在買賣。而且,如果收取的標準過高,通過消費環節向消費者轉移,行業整體成本的提升,等于變相保護郵政企業的壟斷地位。快遞“份子錢”關乎各方利益,更關乎市場秩序,更宜開門制定政策,真正體現社會公平,而不是把管理簡單異化成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