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合同下月實施 取消賠償霸王條款
發布日期: 2008-09-04 稿件來源:網絡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3548 次
昨天獲悉,快遞服務領域首個合同示范文本——《國內快遞服務合同》將從下月1日起實施?!秶鴥瓤爝f服務合同》示范文本中約定:快遞服務組織造成快件延誤、毀損、滅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沒有約定賠償標準的,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既無約定也無相關法律規定的,從快遞服務標準規定。這意味著若快件丟失,消費者索賠的金額浮動幅度將更大,而原先一些快遞公司單方面規定的快件丟失賠償“不超過運費3倍”的霸王條款將被徹底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