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代理公司業務范圍
發布日期: 2008-05-23 稿件來源:網絡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3374 次
國際貨運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戶的委托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各個環節,可直接或通過貨運代理及他雇傭的其它代理機構為客戶服務,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務。其主要服務內容包括:
1. 代表發貨人(出口商)(1)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2)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3)提取貨物并簽發有關單證;(4)研究信用證條款和所有政府的規定;(5)包裝;(6)儲存;(7)稱重和量尺碼;(8)安排保險;(9)將貨物的港口后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并將貨物交給承運人;(10)做外匯交易;(11)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12)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并付發貨人;(13)安排貨物轉運;(14)通知收貨人貨物動態;(15)記錄貨物滅失情況; (16)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
2. 代表收貨人(進口商)(1)報告貨物動態; (2)接收和審核所有與運輸有關的單據;(3)提貨和付運費;(4) 安排報關和付稅及其它費用;(5)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6)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7) 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
3. 作為多式聯運經營人,它收取貨物并簽發多式聯運提單, 承擔承運人的風險責任,對貨主提供一攬子的運輸服務。在發達國家,由于貨運代理發揮運輸組織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貨運代理主要從事國際多式聯運業務,而在發展中國家,由于交通基礎設施較差,有關法規不健全以及貨運代理的素質普遍不高,國際貨運代理在作為的素質普遍不高,國際貨運代理在作為多式聯運經營人方面發揮的作用較小。
4. 其它服務,如根據客戶的特殊需要進行監裝、監卸、 貨物混裝和集裝箱拼裝拆箱運輸咨詢服務等。
5. 特種貨物裝掛運輸服務及海外展覽運輸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