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民企信息化建設項目資助申報啟動
發布日期: 2008-04-08 稿件來源:網絡 發布:信息中心 閱讀次數:4780 次
近日,從深圳市中小企業中心了解到,深圳市中小企業中心開始受理2008年度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項目財政資金資助的申報工作。 通知顯示,企業自行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資助標準不超過75萬元,經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認定的第三方企業信息化服務平臺實施的企業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資助每家不超過50萬元。
資助企業需注冊兩年以上
深中小企字[2008]11號通知顯示,深圳市中小企業中心昨日起開始受理2008年度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項目財政資金資助的申報工作,截止時間為5月18日。
據介紹,主要資助對象為在深圳市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企業設立時間在兩年以上,已組織實施企業信息化建設項目的民營及中小企業。
通知對申報資格的規定顯示,申報2008年度深圳市民營及中小企業信息化建設項目財政資金資助的企業項目投資總額必須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通過深圳市政府“藍色通道”企業信息化應用平臺實施的項目將優先安排;加入經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認定的第三方企業信息化服務平臺實施的企業信息化項目實施費用必須在100萬元以下。
另外,申報的項目必須是從2005年1月1日起開始建設,2007年12月31日之前已竣工驗收,且當前仍在運行的項目。每家企業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已在相關政府部門申報或已獲得政府財政資金資助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補貼資助標準分兩大類
補貼資助的標準主要分為兩大類:企業自行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項目將按照申請企業為實施該信息化建設項目實際完成的總投資額的30%進行補貼,總補貼額不超過75萬元。其中,咨詢顧問費最高按30萬元列入投資總額計算。
而加入經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認定的第三方企業信息化服務平臺實施的企業信息化建設項目的資助標準:給予第一年租賃費用全額補貼及實施費用(客制化費用)50%的補貼,每家企業補貼額不超過50萬元。
根據通知,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對申報單位的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并經中心主任辦公會審議、市財政主管部門復核、社會公示后,由市貿易工業主管部門與市財政主管部門聯合行文下達項目資金計劃。
最后,憑下達的項目資金計劃通知,到市財政主管部門辦理撥款手續。
(來源:南方都市報記者:王亞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