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早晚高峰禁用打車軟件
發布日期: 2014-02-28 稿件來源:人民日報 發布:周舟 閱讀次數:4035 次
針對打車軟件在出租汽車運營服務中存在的問題,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出臺一系列措施加強打車軟件管理:3月1日起暫行實施早晚高峰嚴禁使用打車軟件約車;承接打車軟件約車的頂燈顯示“電調”;價外加價一經舉報查實,將對司機按多收費處罰,退還多收金額并獎勵乘客;駕駛員載客運營途中接聽電話、操作手機的,一經查實予以扣分。
據了解,上海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執法總隊聯合下發通知:一是在高峰時段新增運力配置方案出臺前,早晚高峰時段(即每日7:30至9:30、16:30至18:30)本市出租汽車嚴禁使用打車軟件提供約車服務,以緩解高峰時段打車難;二是嚴禁出租汽車駕駛員在載客行車途中接聽、使用手機等終端設備,以確保出租汽車運營和乘客人身安全;三是鑒于租賃行業車輛以合同形式服務特定對象的特性,嚴禁租賃車輛安裝使用打車軟件,維護出租汽車客運市場秩序。上述三項措施自3月1日起實施。如有投訴,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并納入誠信考核。
同時,在暫行實施早晚高峰時段出租汽車嚴禁使用打車軟件提供約車服務措施期間,除公安交警管理規定禁止停車的區域以外,乘客揚招“待運”車輛不停的,即視為“拒載”,乘客可向12319城建熱線和出租車所屬企業服務監督電話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