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首審互聯網反壟斷案
3年前的“3Q大戰”硝煙再起。這場交鋒將對互聯網市場進行極其關鍵的界定:中國互聯網領域是否存在壟斷?如何劃定正當競爭與壟斷行為的界限?……每一個問題的落地都將豎起互聯網的新路標,法律與產業的碰撞或將敲開變革之門。
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北京奇虎科技公司(簡稱“奇虎”)訴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合稱“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上訴案。
上訴
索賠金額為迄今互聯網領域最大,爭議涉及22個具體問題
2011年11月,奇虎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主張騰訊濫用在即時通訊軟件及相關市場的市場支配地位,構成壟斷。奇虎請求判令騰訊立即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賠禮道歉,連帶賠償奇虎公司經濟損失1.5億元及合理開支100萬元。1.5億元的索賠金額使其成為迄今為止我國互聯網領域訴訟標的額最大的壟斷糾紛案件。
2013年3月,廣東省高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奇虎全部訴訟請求。奇虎不服,向最高法提出上訴。2013年6月,最高法受理了該案。這是《反壟斷法》出臺6年來最高法首次審理互聯網反壟斷案。
奇虎方面在其補充民事上訴意見中,請求撤銷一審判決,將本案發回廣東省高院重審,或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改判,支持上訴人在一審中提出的訴訟請求;并判令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用均由二被上訴人承擔。
騰訊方面辯稱,本案一審審理判決結果公正,請最高法依法駁回上訴人全部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庭審中,合議庭將奇虎和騰訊的爭議歸納為如何界定本案相關市場、本案被上訴人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被上訴人是否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本案中的民事責任如何承擔、一審法院是否程序違法等五個方面,共計22個具體問題。
北京律協競爭與反壟斷法律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魏士廩律師表示,“本案的相關產品市場是綜合性即時通訊服務還是單一即時通訊服務?相關地域市場應界定為中國大陸地區還是全球市場?假定壟斷者測試方法是否適用?……這些才是真正核心的問題?;卮鹎宄诉@22個問題,案子就判出來了,也更具有指導性意義?!?/p>
焦點
相關市場界定、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問題庭上爭論激烈
針對焦點問題,奇虎和騰訊的代理人及證人在庭審過程中進行了針鋒相對的辯論。
在相關市場界定方面,奇虎方面稱,一審判決對本案“相關產品市場”未作認定,屬于案件基本事實認定不清;一審判決在分析相關產品市場時基本方法錯誤,本案相關產品市場應界定為綜合了文字、語音、視頻的個人電腦端即時通訊軟件和服務;一審判決對相關地域市場的認定明顯錯誤,本案中相關地域市場應為中國大陸。騰訊方面稱,一審的判決是正確的。即時通訊、社交網站等都是屬于平臺級的產品,都是在全球范圍內參與競爭,相關地域市場適用于全球市場。在市場支配地位方面,雙方也持相反意見。
當日的庭審于傍晚時分結束。法庭調查將在第二天繼續。
意義
終審判決值得期待,將對中國反壟斷民事訴訟進程產生重大影響
不僅法庭上雙方唇槍舌劍,法庭外,這一案件同樣也引起了業內人士和行業專家的高度關注。
“這一案件不僅對于中國互聯網領域,而且對于整個中國反壟斷領域,都具有標桿意義?!蔽菏繌[如是表示。
魏士廩認為,該案是我國《反壟斷法》開始實施以來,進入訴訟程序的規模最大最典型的案例。從互聯網的角度看,它的審判有助于促進互聯網企業在市場拓展中明確法律界限;而從反壟斷的角度看,也可以借此觀察和理解最高法在司法審判領域適用反壟斷法的觀點和趨向。最高法的此次判決,也會影響到互聯網企業,尤其是互聯網平臺企業,此后如何去確定和調整自己的行為方式和經營模式。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認為,要放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大背景下觀察這次案件的審判,“當前,要更好發揮競爭政策的作用,《反壟斷法》的恰當執法要把握好反壟斷、充分競爭和保護創新之間的關系?!?/p>
“作為國家最高審判機構的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認定充滿活力和創新的互聯網市場特征,以及針鋒相對的專家證言,如何對雙邊市場這些世界范圍內的前沿問題進行判斷,將會對中國的反壟斷民事訴訟進程產生重大影響。”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鄧志松律師表示,“最高法的終審判決值得期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