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小規模創業團隊如何成功?
發布日期: 2012-05-22 稿件來源: 發布:提俊男 閱讀次數:2057 次
看到Instagram以10億美元賣給Facebook,大家已經討論一輪了,其中很多人很有感覺的是,創辦人其實不會寫程序,他當年還在NextStop是做行銷人員,利用晚上學寫程序;Instagram的成功,證明了網路最原生的小團隊、小戰線的全面成功又一次!翻出六年前的舊文章,提到我一直相信的“網路就是要小”的做法,請見以下:
近二十年來,電子廠的價值鏈不斷的切割、整合,譬如晶圓廠的出現間接促成了無晶圓IC設計公司的興起,大家覺得IC設計公司已經盡量做到股本小、投資精簡,但真正最精簡的,其實是在最上層的所謂的"應用"(application)端。尤其是在網際網路受大眾所擁抱以后,“軟體”的成本愈來愈低、門檻也愈來愈低,下面的系統層層疊起,硬體因技術進步而得以壓低成本,加上競爭削價,而軟體則個個開放原始碼且免費使用,于是產生了一個現象──
一個窮學生,竟可在幾個月內學會寫程序,然后不必籌資、不必登記公司、不必休學或辭工作,就可以開設一個“網站”,這網站經過網路特有的“網絡效應”(network effect)竟讓它很快擁有大量會員,接廣告、收會員費,接著就有創投前來接洽,要求投資,并幫你找來專業經理人,穩定成長,最后賣給其他公司。
互聯網奇跡到今天仍在發生著,包括YouTube、MySpace、Twitter,直到今年的Fubar、Yukou、FriendFeed…無論是從獲利潛力、技術、與使用黏度,都讓大公司準備爭相買下,也非得買下不可──萬一被競爭者搶去怎么辦?
分析師曾針對Google去年財報提出質疑,人力成本是否太高?Google聘用人數,一年就多了一倍,許多是工程師,目前它旗下養了1萬名以上的工程師,結果現在大家還是常常聽到某某網站一年成長500倍,背后又是兩個學生,然后Google正在與他們洽談并購事宜,準備再另外花大錢予以買下。
這時候我們總會想問,那,Google的那1萬名工程師到底在做什么?Google Labs也不斷在推出新產品,其他大公司以及美國也有許多研究機構也不斷的推出新創點子,結果,卻都還是被手無寸鐵、兩袖清空的學生們,搶先做出一個網站,爆紅世界。難道,當我們變成一間公司,就不可能再做出如同學生的新創產品嗎?
于是,當我受征召來成立一間網絡公司,我希望復制那些成功學生創業家在做的事。我將這么一個小而美的高效率創新團隊稱為“創辦團隊”(the founding team)。
“創辦團隊”緊抓著學生創業家的成功,因為他們有熱情,所以不眠不休的克服萬難把它做出來。因為他們不需要對誰報告,所以在幾乎對市場直覺的情況下就將東西做出來。他們很著急,所以幾乎沒有任何調校之后就將東西直接推到大眾面前。當他們起飛,他們甚至不知道其他競爭者也存在。他們甚至不知道他們打中了哪一個“甜蜜點”(sweet spot)。但他們做對一件事是當年2000年所沒做到的,那就是快速架站、少人架站、堅持設好短期"停損點”、遺忘已付出的“沉沒成本”(sunk cost),清楚的計算出"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
“創辦團隊”的特色,可以分成幾個要點更詳細的說明:
第一,人員分配“多頭化”:大家都是“頭”,工程師為主,自己一人身兼PM,省下許多文件與溝通上的力氣,加快開發速度,也促使技術人員自行思考并收尾、維護,這在真正的學生創辦團隊中通常是懂技術的"創辦人”自己在做的事,但我們希望將創辦人的靈魂架在技術人員身上,以求將這個團隊的能量推升到極限。
第二,成本壓低化:總體成本一定壓低,在基本舒適的情況下,人員的薪資方面不壓低,但找來的盡量都是初階但有潛力者,對如此新型的團隊模式較有感覺,并給其大量的機會來練功,在試了幾次以后就可以成功。
第三,產品快速推出:縮短開發時間,將機會成本(opportunity cost)也計算在選項之內,絕不因為某個專案“看起來成功率很高”就不顧一切斥資投入;而產品開發并推出到市場后,也接受所謂的“沉歿成本”(Sunk Cost),已經走錯的就全部認賠,立刻掉頭,寧可求一個全新機會。這是經過網路歷史一再重復的。
以我們自身的例子,目前所開發的自有產品中,Project Nancy、Project Canberra與Project Quixotic三個網站,都是在短短兩個月期間,以三個工程師的力量所做出來的,而此后我們更將達到一年六~八個站的驚人開站速度,并備有簡單的行銷團隊,“接”這些專案將它們推廣到英語系、中文系的大市場。目前放眼全臺灣甚至全亞洲的網站公司,沒人以這樣的“小團隊、大格局”來制作產品的。
“創辦團隊”是很新的方式,在管理上來說,碰到過許多難題。其中之一,就是大部份的軟體工程師都是學院派,寫得一手流暢的程序語言,卻沒有興趣在實務之后還自行研究“好玩的網站”。我們必須先讓他們燃起基本的興趣,以讓他們再往前進一步,為了達到此點,公司必須設法營造出一個愉快的工作氣氛,同時又要對其施加期限壓力,達不到標準者立刻鐵腕處理,以維持公司的“十人精兵團隊”的輕盈。
接下來,制作簡單網站,最忌諱就是內部太多聲音,以致于做出來的東西“與初衷不對”。后來我們采用雙軌解決方法,第一,采用"輪流當頭制”,大家懂得互相禮讓;第二則是速度快一點,在還沒“想太多”時,網站已經全數完成,做出的東西就可以掌握到最原始的感動。
而我們也發現,美國那些學生創業家對于網站的熱情,乃來自于“熟悉”。我們發現無法在臺灣復制出硅谷,因此也適時作了轉彎,適當的以臺灣的網路市場為主軸,并且導入伙伴們自己的點子,帶到公司制作。
最后,這么特殊的“創辦團隊”,目前也只有證明成功的運用在網路產業上面。網站通常巧妙的將“渲染力”嵌在當初的設計中,就像當初成功的“hotornot ”網站,寄給40個人之后,幾周后達到二百萬人的水平,以一傳千、千傳億的速度出去。至于如何將“創辦團隊”的邏輯,從互聯網轉植到研究機構、公家單位、技轉對象、外部合作伙伴,或企業內部創業等等,或許,也可以是下一個值得投注心力的研究題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