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移動互聯網的智慧城市運營新思維
發布日期: 2012-03-05 稿件來源:網絡 發布:提俊男 閱讀次數:3618 次
一、智慧城市的運營是雙邊市場的運營
智慧城市是當前通信業一個熱點話題。從中國移動的無線城市到中國電信的光網城市,智慧城市的理念逐漸被大家所認同。從智慧城市在全球的發展歷程來看,各方對智慧城市的理解存在諸多不同,有的偏重接入網建設,有的偏重上層應用運營,也有的認為兩者并重。比如《中國移動無線城市白皮書》中提出的“無線覆蓋+無線應用”的建設理念就屬于第三種理解。
根據國內外智慧城市的運營實踐,智慧城市的運營可以劃分為管理層、資源層和運營層三個層次,如下圖所示:
圖1:智慧城市運營體系
智慧城市體系中的管理層包括了戰略、組織流程、人力資源管理、跨部門協作等基礎管理工作;資源層又細分為三個層面,網絡層側重于接入網和基礎管理平臺,能力層主要指對外開放的存儲、計費、收費、短彩信、位置信息等網絡能力,應用層指業務門戶和各類豐富的應用;運營層主要指面向市場和客戶的運營工作,包括產品管理、營銷推廣、客戶服務等。管理層、資源層、運營層這三個層面構成了智慧城市的運營主體工作,而運營主體工作的兩邊是智慧城市服務的兩個市場:客戶市場和提供商市場。在這個雙邊市場上,電信運營商必須同時服務好兩個市場。提供商市場的出現,意味著電信運營商不能僅僅把提供商看做是供應鏈的上游,而要像對待客戶一樣進行服務。對此,電信運營商需要實現幾方面的轉變:提供商進入方面由被動審批轉向積極拓展,網絡架構方面由封閉系統轉向能力開放,運營商對提供商的態度方面由監控管理轉向服務導向,管理方面由以我為主轉向因提供商而變。這樣的轉變,勢必對電信運營商現有的運營體系產生不小的沖擊。
二、智慧城市是電信基因與互聯網基因的重組
沖擊的背后是移動互聯網帶給運營商的轉型壓力,也造成智慧城市本身復雜的基因構成。智慧城市的基因組中包括了電信和互聯網這兩類基因。根據圖1的運營體系圖,電信基因主要集中于管理層和資源層:管理層上,智慧城市的發展仍然具有典型的電信運營商特點,在人員管理、薪酬設計、職業晉升方面并沒有特殊政策,在績效考核上仍然遵循年度考核方式,重點考核投資效益、收入、利潤等KPI指標;資源層上,仍然按照傳統的方式進行規劃、投資計劃、設備集采、網絡建設;互聯網基因集中于運營層,在產品研發、產品引入、營銷、客戶服務等方面具有更多的移動互聯網特點,比如,更靈活的資源配置,更精巧的病毒式營銷等。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智慧城市運營中兩類基因的沖突。由于互聯網運營的需要,智慧城市的發展上應該采取鼓勵創新的產品研發體系,靈活的網絡投資建設,更有激勵性的薪酬體系和職業晉升政策,基于長遠而非短期效益的考核方式等。但現在的管理層和資源層卻由于體制慣性,無法滿足運營需要。
這兩種基因的沖突,本質也是電信運營商轉型的沖突,只是在智慧城市的發展中更加明顯罷了。如何更好的重組而不是混合兩種基因,是影響智慧城市發展的重要因素。
三、智慧城市運營要解決雙邊市場定價和集中化兩個問題
在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背景下,智慧城市既是基于雙邊市場的運營,又是電信基因和互聯網基因的重組。對于雙邊市場,關鍵是解決定價問題。而對于基因重組,由于互聯網基因具有集中運營的特性,所以首要解決是否集中化的問題。
問題1、在智慧城市運營中,向誰收錢?
這個問題又可以細分為兩個問題,智慧城市中哪些環節應該收費?這些費用向誰收取?
智慧城市可以收費的主要包括流量、網絡能力、應用和廣告四個環節。從中國移動的無線城市運營實踐來看,目前移動基本沒有廣告收入,流量收費較少,網絡能力免費,應用有很小一部分的分成。所以中國移動在無線城市方面基本沒有收入,尚處于跑馬圈地的階段。未來隨著智慧城市的成熟,運營商至少能夠保證流量收費和應用分成,廣告和網絡能力收費與否,取決于平臺規模和服務能力。
在收費對象方面,網絡能力和廣告費用自然向提供商和廣告商收取,應用費用向消費者收取。而流量費可以向消費者收取,也可以向提供商收取。目前有些互聯網公司就采取了客戶瀏覽流量免費,由公司向運營商進行流量批發的做法,這不失為一個可供參考的模式。
問題2、智慧城市運營環節中,哪些可以集中?
集中化目前是三大運營商都在開展的工作。由于智慧城市具有互聯網的基因,而互聯網公司本身具有集中化的特性,所以有必要分析智慧城市運營中哪些環節可以集中化。是否集中化有三個原則,是否有利于雙邊市場的形成與擴大,是否有利于成本節約,是否有利于實現高效決策與操作靈活的統一?
具體到電信運營商,網絡方面的投資建設、網絡監控和后臺支撐等工作可以集中,市場方面的品牌推廣、資費設計、產品研發等工作可以集中。當然,這里談到的集中并非絕對集中,在實際運營中,必須考慮基層的操作靈活性。例如,投資建設可以全省集中,但要給市公司留下靈活的投資額度。
與此同時,網絡維護、產品促銷、提供商拓展等工作不適合集中。這幾個環節具有極強的本地化特點,需要非常了解本地的經濟、社會、地理環境,熟悉本地的網絡狀況。
四、智慧城市的運營策略
1、智慧城市應該定位于重要的城市基礎設施,是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所以在考慮智慧城市運營時,必須充分考慮智慧城市的外部性和公益性。
2、由于智慧城市的運營與傳統的電信運營有一定的沖突,因此應當采取獨立運營的方式。在激勵機制、績效考核、流程設計、員工管理等方面更多的借鑒互聯網公司的做法。考慮到智慧城市的外部性和公益性,可以考慮政府參股、公眾持股等方式。
3、網絡建設仍然是智慧城市的基礎。今后的智慧城市應該像交通物流業一樣,進入多式聯運的時代。對此,電信運營商要構建包括有線、無線、物聯網等在內的立體化的網絡。同時,國家層面應該加強網絡共建共享,防止過度的重復投資。
4、在智慧城市的運營中,需要發揮集群效應的優勢,更多的采取互聯網營銷手段。在內容建設上以集群建設為主。“想不窮,建集群”,針對集團客戶,借助政府作用形成產業集群。針對普通市民,聚合當地優質商家資源,形成客戶購物、娛樂的首選門戶之一。在營銷方式上擺脫以成本換客戶和流量的老路,“要想快,爆點帶”,采取移動互聯網常用的“引爆點”等營銷方式,更多的開展事件營銷,熱點營銷。